本报讯(记者李贵灵通讯员程冬梅)近日,记者从南安市公安局获悉,为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提升群众安全感,9月9日起至12月底,南安市公安局将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将全面采集居住在出租房屋内的流动人口信息,厘清辖区出租房屋底数,排查整治出租房屋内的消防及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明确消防管理责任,督促租赁双方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推动出租房屋消防技防设施的完善,加大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积极营造全民防火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发生在出租房屋内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在排查登记的同时,将重点督促租赁双方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出租人是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出租房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督促承租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监督、制止承租人影响房屋消防安全的行为。承租人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
各派出所将联合消防、住建部门重点整治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数量不足、使用“三合板”、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装修装饰等突出风险,严厉打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蓄电池、私拉乱接电线、超时充电等违法行为。对发现显见性、非专业性隐患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对非公安职能范围内的房屋安全、消防隐患问题第一时间汇总移送相关部门处置,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撤人封房工作。
公安机关将把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作为加强火灾源头防范的重要环节抓实抓好,与公安宣传教育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提升居民自我防护常识和逃生技能,提高城乡群众防火用火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公安机关将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在工作中发现疑似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应连同出租房屋底数一并函告相关部门,并建立隐患问题移送台账做好备案工作。如涉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的疑似隐患或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条除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以外,移交住建、消防部门按照各自职权处理,涉及疑似违章搭建、违规改建的,移交城管部门处理等。
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检查出(群)租房687家次,发现显见性隐患125条,整改125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