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清彬)为提高我省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2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9月20日。
在认定范围上,涵盖省内首台(套)和国内首台(套)两个类别。其中,省内首台(套)认定范围为省工信厅公布的《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国内首台(套)认定范围为工信部2022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最新版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
在申报条件上,申请认定福建省首台(套)装备的研制生产企业应当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福建省境内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研发试验基础条件良好;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无严重失信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环保等事故。
同时,产品已实现销售,成套装备价格在2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格在50万元以上,关键配套基础件价格不限。装备生产企业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获得装备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以及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拥有该装备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此外,装备产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研制生产,通过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认可机构或本行业权威机构检验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装备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
在政策扶持上,《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明确,对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对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6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在泉州市级层面上,对被评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