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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南安个体工商户免交不动产登记费

    本报讯(记者庄树鸿通讯员吕烨黄绿萍)昨日,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通告称,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复工复产,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即日起,南安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须承诺。

    据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南安市已实施小微企业承诺制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企业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以《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的形式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书面递交给受理窗口。企业做出书面承诺后,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不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供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做出书面承诺的企业需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在告知承诺中的失信行为将纳入信用记录,实施相应失信惩戒措施。因虚假承诺产生其他法律责任的,由虚假承诺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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