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江涛通讯员曾肃琪)住在福清市的李某带着10张银行卡,跑到近200公里外的南安市水头镇某银行取钱,有多次异地大额取款记录的他,遇到了水头派出所民警,一桩“洗钱”案随后“浮出水面”。近日,水头派出所通报了该起案件。
4月29日14时50分许,水头派出所接到辖区一银行工作人员报案称,有一客户信息显示为涉诈人员,需要警方到场处理。接报后,水头派出所立即指派民警石鸿强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经查,该男子有多次异地大额取款记录,高度疑似“洗钱”人员。
在银行柜台前,嫌疑人李某(男,39岁,浙江临海人)正在提取现金,面对民警的询问,他还强调这些银行卡都是自己的。民警留意到,此次李某到水头的3天时间里,都没有住所。
民警当场依法扣押涉案现金15万元、作案工具银行卡10张、手机2部。
李某交代,今年4月,他因为手头紧张,在老乡陈某的介绍下,进入了所谓的“虚拟货币”交易市场。李某利用自己的银行卡接收陈某打来的钱款,随后到银行取现,再用现金与“币商”进行交易。之后“币商”便会给他一个“虚拟货币”平台的账号,李某便可以通过平台将虚拟货币提现。
事实上,这一手段是利用接收上游犯罪集团涉案赃款,购买虚拟货币来漂白资金。而李某为了专心搞“事业”,他在驾驶的汽车上备下大量的饮用水、方便速食、生活用品。
由于购买虚拟货币需要线下现金交易,李某每次取款后,都需要按照对方的指示,驾车来到其指定位置交付现金。从4月13日接触这项业务起,李某便带着自己的行囊,吃住在车上。他一路向南,从福清市来到泉州安溪、南安,在各地银行取款后与“币商”见面交易。
经审讯,李某交代,他接收老乡陈某打来的钱款时,自己并未核实这些款项的合法性,甚至不清楚其中多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的涉案资金。
经民警查证,自4月13日起至其被抓获,仅半月余,李某的银行卡涉案金额高达250万元。
目前,因涉嫌“洗钱”违法犯罪行为,李某已被南安公安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