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赖香珠)昨日,在霞美镇派出所一楼大厅的人民调解工作室,一位头发花白的调解员正在为群众调解纠纷。他就是霞美镇司法所的“金牌调解员”黄志勇,从事司法调解已有24年。
今年3月,霞美镇党委政府、霞美派出所积极探索多层次、全方位矛盾纠纷大调解模式,率先开设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直接入驻派出所常态化开展工作,搭建起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衔接联动平台。
“自从‘老娘舅’来了派出所,可是帮我们解决了不少疑难杂症。”谈起“公调对接”的作用,霞美派出所所长黄金星介绍,近日该调解室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纠纷起源于2020年6月12日,李某驾驶无牌两轮电动车行驶至江滨南路霞美镇仙河村霞福路口时,与吴某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因双方对责任以及赔偿问题发生分歧,该案件调解7次仍未成功。面对这个“烫手山芋”,黄志勇和伙伴们并无畏难情绪,商议起了调解方法。
“该案件‘战线’长,双方矛盾冲突大,咱们一定要拿出更大的耐心和细心。”“咱们兵分两路,分头行动去做工作”……就这样,黄志勇和王振福等调解员多次进村入户,做起了双方调解工作。
“第一次调解,李某提出6万元的赔偿费用,与吴某的心理价位相差甚远。”霞美司法所调解员黄振福告诉记者,考虑到双方白天要工作,调解员们每天下班后,骑着电动车直奔双方家里,经常一去就是两个小时。
2万元、1.8万元、1.7万元、1.5万元……通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说,最后调解金额降到了1.5万元。“我手头紧,只能赔1万元,再多拿不出来了。”就在众人以为调解即将成功时,吴某却说道。
“这时候,再做李某的思想工作,就怕弄巧成拙……”商议之后,几位调解员决定先帮其垫付。“我们先帮你垫付5000元,等你有钱了再还我们,不要紧。”
“最后还是陪同的村干部站出来,坚持不让我们垫付,自己先垫付了这笔钱。”黄志勇告诉记者,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如今,在霞美镇派出所,这座小小的调解室,让老百姓的矛盾有了解决的去处,有效地丰富了多元解纷实践,打通了治安领域人民调解“最后一公里”。不仅如此,霞美镇还努力探索“一村一辅警”和镇所村夜间联合巡逻等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