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杨瑜)为进一步推动泉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日前,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泉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8日。
据了解,泉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分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市级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要求孵创业实体年均不少于20户,每年新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5户,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40%,入驻创业实体到期出园率总体不低于60%;近3年吸纳就业的人数年均不少于80人;
一类市级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二类市级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三类市级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则分别要求在孵创业实体年均应不少于15户、12户、10户;每年新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4户、3户、3户;孵化成功率总体则都是不低于30%;入驻创业实体到期出园率总体不低于50%、40%、30%;近3年吸纳就业的人数年均不少于60人、40人、20人。
据悉,泉州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有效期3年,期满后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重新参加申报认定并获得相应补助;市级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不设有效期、不得重复申报认定,且往年已获得市级资金扶持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不得再申报认定市级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但符合市级示范基地条件的可再申报认定示范基地;有效期内同时享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奖补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