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小记者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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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段道路工程(环镇路)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坟墓迁移的公告

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关于国省干线横八线(省道312线)南安市金淘镇

    为加快推进国省干线横八线(省道312线)南安市金淘镇过境段道路工程(环镇路)项目建设,根据《福建省殡葬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拟对金淘村段项目区域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坟墓迁移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位于金淘村项目红线范围内,山名:山狗空,四至:东至怀亲堂水泥路;西至原旧乡村小路;南至原供销社旧煤场围墙;北至山体中脉处。

    二、登记时限:上述范围内迁移坟墓,由墓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2021年12月19日前)自行到村委会核对登记(请在上午工作时间段前往登记)。

    三、迁往地点及时间:统一迁往金淘村怀亲堂,时间由村委会另行通知。四、迁移办法:

    1.坟墓补偿标准:吉葬800元/个;凶葬1000元/个;清朝古墓5000元/座;明朝古墓10000元/座。祖墓的年代确认和补偿:墓主后裔应提供相应证明依据,如族谱或相应的辈分等证明材料,足以证明祖墓所处年代,由村镇两级共同确认后按相应的标准补偿,否则按原规定标准补偿征收。

    2.逾期未登记并迁移的坟墓,将视为无主坟墓处理,金淘镇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统一清理,不予任何补偿。

    3.对妨碍坟墓迁移工作的,将报请有关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请各位村民相互转告。

    联系人:张梅芳15260322605特此公告!

    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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