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贵灵通讯员程冬梅)“在南安就能办理身份证,太方便了。”20日,来自江西的邓先生在南安市石井派出所为12岁的儿子小乐成功办理了身份证,这是当天福建省实行全省通办和“闽赣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以来,南安市最先享受这一政策红利的儿童。
邓先生全家都是江西籍,但常年在南安市石井镇工作,按照原有政策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江西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现在实现首次申领身份证“闽赣跨省通办”,极大方便了两地儿童首次异地办证。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10月20日起,福建省实行全省通办和“闽赣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即,居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两省任一地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制证完成后,申请人可直接到受理点领取或通过邮政寄递领取身份证。
据了解,年满16周岁公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公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