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黄雅婷记者黄睿超)昨日,记者从南安市统计局获悉,2021年1—7月,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05.2亿元,同比增长23.9%,比2019年同期增长2.4%,两年平均增长1.2%。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9.2亿元,同比增长25.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0亿元,同比增长54.4%。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102.5亿元,同比增长25.6%;餐饮收入2.7亿元,同比增长73.3%。按商品类别分,限额以上单位18个商品类别中13类零售额同比保持正增长。
据了解,1—7月,南安市日常消费类和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良好,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烟酒类、日用品类同比分别增长63.4%、47.4%、84.7%,文化办公用品类、通信器材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分别增长196.2%、153.6%、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