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庄树鸿通讯员陈泳艺)日前,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之一,今年泉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扩大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低碳社会建设,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目前,20个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对象已经确定,涵盖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景区等。其中,南安有2个村(社区)被确定为低碳社区示范建设对象,分别为柳城街道金街社区、码头镇诗南村。
据了解,低碳社区创建将积极培育低碳文化和低碳生活方式,鼓励社区内居民在衣、食、住、用、行等各方面践行低碳理念,并加强低碳项目建设和低碳设施提升改造,统一规划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和电动车智能充电设施等,提升住宅建筑节能水平,加强社区生态环境用水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营造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