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3版:健康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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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总医院

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

    本报讯(通讯员刘江标记者黄伟励)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促进医保医疗健康持续开展。近日,泉州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联合南安市总医院共同举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班,南安市医共体31家成员单位,非医共体5家医疗单位的分管副院长、医保办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指出,各医疗机构要尽速传达学习《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负责同志要精通掌握,一般医务人员要熟悉了解,切实夯实知法守法基础;要压实压细责任,将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至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局面;要主动自查自纠,充分利用《条例》尚未正式执行的窗口期,尽最大努力消除可能触犯《条例》的各类风险点;要及时沟通反馈,在执行《条例》中如有疑义或异议,要多沟通多协调,确保执行标准统筹统一;要加强总结提升,对检查中被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总结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同类事项一犯再犯,共同维护南安良好医保生态。

    培训会上还全面解读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出台的背景及立法过程、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三方面内容。并结合实际工作案例做了要点阐述,内容丰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对今后的医保基金使用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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