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4版:南安政法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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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新全面推行农村自建房保险制度

受伤赔偿纠纷3小时调解成功

    本报讯(记者李贵灵通讯员黄达明尤小红)近日,一起农村自建房工人摔伤的赔偿矛盾纠纷调解在省新联调分中心进行,经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

    去年12月,来自重庆的许师傅受雇于杨姓包工头,为他做工。在为省新镇的尤先生的自建房施工时,许师傅不慎摔倒,致右腿骨折。

    住院时,房主尤先生为许师傅垫付了9.6万元的医疗费。许师傅出院后,希望获得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用补偿,但是针对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等问题,许师傅和房主、包工头僵持不下。

    为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权益,3月2日,省新司法所及时介入,当天上午即达成赔偿协议。除垫付医疗费外,房主尤先生当场先行交付赔款,包工头和承包商承担的赔偿金额将会在施工费用结算时扣除。

    能够快速调解成功,除了省新联调分中心调解员的努力外,与该镇全面推行农村自建房保险制度有关。记者了解到,这起事故,因房主事先购买了农村自建房保险,根据保险赔偿方案能够获得一定理赔。剩下的费用,经过协商后,由房主、包工头共同承担。

    “从介入调解到签订赔偿协议并交付赔款,不到半天时间。”参与调解的省新镇调解员尤小红感叹道,在引入保险兜底机制后,农民自建房伤亡纠纷调处变得简单了许多多。

    “经调研发现,农民自建房伤亡事故多因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不足,施工队伍为临时组建,加上包工头多数无生产资质,导致事故发生后调解困难。”省新镇司法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近年来,省新镇致力于推行农村自建房保险制度。购买农村自建房保险后,在建房中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保险公司将承担大部分赔偿款,剩下部分只需各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不仅降低了调解员的难度,赔偿方也更容易接受。

    “推行这项制度后,我们的安全意识更强了,宁愿多花些时间,也不要求工人急着赶工,包工头也会时刻注意安全,对各方都好。”一位刚刚购买了农村自建房保险的房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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