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超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为学习贯彻新近颁布的《民法典》《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增强教师法治意识,近日,南安市第一实验小学开展《民法典》《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学习活动。学校全体教职工175人参加学习。
学校法律顾问潘翠芸老师从《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重大意义、体例以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原则、类型及办法等方面进行解读和宣讲,其中穿插许多生动鲜活的案例,使全体教师对深奥的法律法规有了直观、深刻的理解。
最后,全体教师分组就学习活动进行了讨论。大家纷纷表示,教育是一门艺术,教育惩戒更要讲究艺术,既要遵循教育规律原则,又要严格把握分寸。《民法典》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生活中要时时处处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的好公民、好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