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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现金分期上限

累计不超过5万元

    本报讯(记者王小清)现金分期业务为持卡人带来信用卡变现的合理途径,近日,记者了解到,部分银行调整信用卡现金分期政策,其申请金额上限要求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据悉,工行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该行信用卡随用金(现金分期)业务申请金额上限由“不超过持卡人个人信用总额度的50%且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持卡人个人信用总额度的50%且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记者了解到,其他银行也进行了类似调整,招商银行将自3月5日启用新版现金分期条款及细则,其中就规定了现金分期业务仅限人民币币种,持卡人可申请支取的现金额度在本人信用卡预借现金可用额度范围内,累计不超过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现金分期的款项仅限用于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家电、婚庆、购车、助学、旅游、医疗等),不得用于购房、企业经营、生产经营、偿还信用卡、偿还其他贷款或债务、购买保险、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基金、期货、朝朝盈等理财或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等)等非消费领域,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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