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4版:金融周刊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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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测评次数 7天内不超过3次

    本报讯(记者王小清)“我的风险测评过期了,重新测评,做了2次,第三次怎么不行了?”昨日,市民周小姐在一家国有银行手机银行上购买理财,按要求进行风险测评,系统提示今日评估次数已满,下一次可评估日期是2021年1月19日。

    记者了解到,原来农行自2021年1月9日起使用新版《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并调整业务规则。如客户已在该行完成既往版本问卷并取得对应评估结果,该评估结果将在购买理财、基金、集合计划、保险、债券等产品时继续生效,直至评估结果失效或再次进行风险评估。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调整还包括对评估次数的调整,客户在7个自然日内的风险评估次数不超过3次,1个自然日内的风险评估次数不超过2次。

    据悉,首次购买理财产品需要进行风险测评,一般银行会评定出客户的风险类型,表明客户适合的风险类型产品,风险测评有效期为1年,过期须重新测评,但未明确限制测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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