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小清
9月19日零时起,由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施行,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等保险公司的车险新系统也式上线,此前车险报价未出单的全作废,将按照新系统出单。
改革后,购买车险能享受哪些具体福利呢?对此,记者进行了了解。
交强险限额提至20万元
在“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的改革基调上,消费者能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改革的红利。作为上路必买险种,交强险责任限额提升也是改革重点。
据悉,《意见》将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其次,则是费率问题。相关文件明确,将全国各地区的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方案由原来1类细分为5类,其中,福建地区实行费率调整方案E,最低可享7.0折。
南安一家财险公司的业务员戴先生告诉记者,如果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消费者,交强险最高可打七折。以20万元以下的车为例,如果交强险基础保费1000元左右,若前3年未出险,那么最终保费为1000×【1+(-30%)】=700元,将省下300元。
此外,在切换时间和过渡安排,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也就是说,车险改革前续保的车主,9月19号后一样可以享受新的交强险赔付额度。保险公司也提醒车主要及时续保,以免“脱保”出现事故造成财产等损失。
小额赔案也可通过保险理赔
保单价格的下降不仅体现在交强险上,商业车险也有体现,此次改革对无赔款优待系数(NCD)进行了优化。保险公司在计算保单折扣时,考虑赔付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也就是说参考近3年的赔付情况确定保单折扣;改革后对多年无赔偶然出险的车主更加宽容,不会因偶然出险导致次年保费大幅上升。
车主林先生介绍,改革之前对偶然出险的客户不太友好。举例来说,一辆连续投保了4年的车,前3年未出险,第4年出险一次。按照以前的规定,第5年投保,无赔优系数会从上年投保时的0.6直接回到1.0,波动很大。而目前他咨询保险业务员得知,依据新规,第4年投保时NCD系数是0.6,第5年则为0.7,显著降低了对偶然出险车辆的惩罚力度。
“在偶然出险的情况下,无赔优系数上升比例太高,为了防止保费较高上浮,如果发生小事故,许多车主会选择‘私了’。”林先生说,“私了”存在一定的风险,车险综合改革后,如果遇到小额赔案,他会把保险理赔纳入考虑范围。
此外,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比率下浮界线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并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且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2020年9月19日零时之后投保的新条款商业车险,才执行新方案。
投保建议货比三家
记者了解到,此次车险综合改革在保障方面也给了车主更多红利,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位于普莲路的一家产险公司的业务员叶先生告诉记者,这意味着车损险的保障范围扩大了,以前这些保险责任原来属于附加险,改革后全部纳入主险内。“买了商业车险基本上相当于买了全保险。”
此次改革还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如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也就是说,只要是遭遇了“自然灾害”,那就都能赔,等于从实质上扩大了保险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被盗抢,需要在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且60天内没有找回来情况下,才能理赔,如果仅仅车上部分零件被盗被损坏,依旧属于免责条款。
车险新系统上线,对于车主来说,保费究竟是降还是升了?普莲路一家财险公司的业务员庄先生告诉记者,车险新系统上线后,有不少车主前来咨询,有的车主保险即将到期,希望以现在的投保情况先测算价格,但是由于系统目前还算不了价格,因此还没办法给予明确回复。“新系统下,由于被保险人不一样、年龄不一样、折扣价格不一样,总体来说保费是有升有降的。”庄先生说,过去在提车上保险时往往会得到返点,而这些都是计算在保险公司的费用中。如今在费用率的限制下,各大保险公司将不再给予返点。
业内人士表示,车险综合改革,更需要消费者判断返点和保费优惠之间的差异了。建议车险到期的车主货比三家,多方了解各家保险公司的保险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