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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停暗运”拒不整改?吊销经营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洪丽燕 通讯员黄小唐 关喆葳)近日,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对一家存在严重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且拒不执行停业整顿处罚的货运企业,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据悉,该涉事货运企业于2017年5月5日首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2025年5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的统计周期内,该企业名下货运车辆因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被相关部门查获处罚的车辆数,占该企业名下货运车辆总数的11.11%。该行为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关于“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规定,同时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及《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第四款的相关规定,构成上述违法行为。

对此,今年7月6日,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停业整顿5日的行政处罚,停业期限为2026年7月7日至7月11日。

然而在停业整顿期间,执法人员通过动态监控系统核查、调取电子警察抓拍记录核查发现,该企业无视行政处罚决定,名下部分车辆未按要求停运,多次擅自上路运营,存在“明停暗运”、拒不整改的恶劣情形。

鉴于该企业车辆在停业整顿期间擅自上路运营,属于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吊销该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该企业名下全部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终止该企业合法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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