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2版:县域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康美镇人民政府关于闽南科技学院东溪校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坟墓迁移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闽南科技学院东溪校区项目建设,根据《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南科技学院东溪校区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2〕35号)等规定,拟对项目区域内福铁村垵内自然村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坟墓迁移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位于项目红线福铁村垵内自然村范围内,四至:东至尖石山、后井、水库后、墓仔山、大金界;西至东溪;南至兰田村界;北至县道335复线。

二、迁移时间及地点: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26日,统一迁往垵内自然村骨灰堂边新建临时房。

三、迁移补偿:

1.坟墓迁移补偿标准:吉葬800元/个,凶葬1000元/个,吊棺1500元/个。明清古墓:清朝古墓5000元/座,明朝古墓10000元/座;祖墓的年代确认和补偿:墓主后裔应提供相应证明依据,如墓碑铭记、族谱或相应的辈分等证明材料,足以证明祖墓的所处年代,由村镇两级共同确认后按相应的标准补偿。

2.坟墓迁移及骨灰罐等费用由福铁村委会支付;若欲用高档骨灰盒,骨灰盒费用由墓主自理。

3.逾期未登记并迁移的坟墓,将视为无主坟墓处理,康美镇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统一清理,不予任何补偿。

对妨碍坟墓迁移工作的,将报请有关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请各村民相互告知。

联系人:

镇政府吴松岭13599123589

福铁村傅子良13960212821

特此公告!

康美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6日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