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2版:县域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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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物资撤离公告

各位加工户:

我司场地租赁期限已届满,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场内所有石材大板、荒料及各类物资撤离清理完毕。

逾期未撤离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我司不再承担保管责任并有权处置,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加工户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南安宏南石业有限公司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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