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陈明祥(身份证号码:350583198404106632)名下两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闽C2DZ49)不慎于2024年6月3日在南安市金淘镇遗失,(车牌号:闽CH⁃YP92)不慎于2023年4月28日在南安市金淘镇遗失。特此登报声明,这两辆车后续发生的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声明人:陈明祥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