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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本人陈中银(身份证号:510525197605120774)名下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闽CKZ340)不慎遗失。特此登报声明,此车辆后续发生的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声明人:陈中银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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