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许菊云(身份证号:350583199003221327)名下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闽C14G31)不慎遗失。特此登报声明,此车辆后续发生的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将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声明人:许菊云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