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2版:县域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泉州飞艳劳务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西锦村福山中路36号万隆石业,法定代表人:魏成艳):

本局受理谢孟翠的工伤认定申请一案后,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和2025年7月7日两次依法向你公司邮寄送达《举证通知书》,投递结果反馈因收件人未在收件地址且电话无法接通,导致未妥投。现因多次投递未果,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你公司负有举证责任,如不举证,本局将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你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举证通知书》,逾期未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22日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