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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公告

南林听公〔2025〕1号

李木波、李木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举行公开听证,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内容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以及《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你二人2025年1月24日提出的听证申请,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6月24日10时00分在南安市林业局一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听证。

如需委托代理人,请于2025年6月24日前向本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经本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次听证会由叶理山担任主持人,黄达龙、黄燕如担任听证员,吴晓斌担任记录人,如你二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可于听证举行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听证,又不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南安市林业局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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