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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动火作业

一机动车维修企业被罚5000元

本报讯(记者洪丽燕 通讯员黄诗平 洪彩玲)员工未取得特种操作证,却自行实施热切割动火作业。近日,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在开展执法检查时查获这样一起无证动火作业案件。

当天,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到泉州市某汽车服务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王某正在对一个独立车厢进行热切割作业。经查询,王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对此,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王某在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前不得进行热切割动火作业。

“在机动车维修领域,焊接切割作业十分常见,作为动火作业的种类,稍有操作不当,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执法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然而,依然有部分企业和个人目无法规,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开展动火切割作业,将生产安全抛之脑后,埋下安全隐患。针对该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并对企业负责人、员工进行了严肃的安全警示教育。

执法人员表示,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规定:机动车维修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仅会面临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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