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黄志平 记者 陈亮亮)近日,记者从南安市财政局了解到,南安已发放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上级补助资金120.1万元。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等5部门关于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对提前报废时间1年—4年以上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区间为1万/辆—4.5万/辆;新购营运货车补贴区间为2.5万/辆—9.5万/辆;无报废仅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南安第一时间对补贴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引导企业、个人积极参与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并通过受理、上报、认定、下达和发放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上级补助资金,推进全市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和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助力节能减排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