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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的“定时炸弹”

南安一“营转非”车辆被查处

    本报讯(记者洪丽燕通讯员郑婉玉黄诗平)营运货车转为非营运货车后,能否继续从事营运?答案是:不能。近日,南安市交通运输局查处一辆“营转非”车辆(即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性质的车辆),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4日下午,交通执法人员在石井成功大道检查一辆重型货车时,发现该车行驶证使用性质显示“营转非”。

    “经调查,该趟车运载的是矩形钢管,车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还狡辩说货物是公司送去加工的,不是买卖关系。我们查看销售单发现,该批货物销售总金额82332.32元,运费已包含在销售费用里。”执法人员介绍。当场,驾驶员的谎言被彻底揭穿,这才承认该车是从二手市场购买的,为节省营运成本,并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就承揽运输业务。

    “受利益驱使,仍有一些‘营转非’的车主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承揽运输业务,挤压合法货运经营者的生存空间,逃避部门监管,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颗‘定时炸弹’。”南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相关部门协作,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优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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