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洪丽燕通讯员吴秋丽)近日,南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一中队收获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的锦旗。
事情要从此前的一起12328服务监督电话工单说起。10月中旬,市民吴女士通过12328反映其与泉州某商贸有限公司的租车纠纷问题。接到诉求后,南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经查,9月14日,泉州某商贸有限公司把闽C87***小型轿车租给吴女士使用,并收取租金400元及押金500元。在吴女士归还车辆后,该公司仅退还了200元押金。对此,吴女士认为不合理,遂拨打12328热线求助。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并未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条款,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00元的行政处罚。近日,该案已结案并反馈给吴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