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和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鹅头凤岭路23号三层303-101,法定代表人:徐木青):
本局受理洪火林提交的关于勤叔珠的工伤认定申请一案后,分别于2024年9月23日和2024年10月16日两次依法向你公司邮寄送达《举证通知书》,投递结果反馈因收件人名址有误/不详且电话无法接通;后于2024年10月30日再次依法向你公司邮寄送达《举证通知书》,投递结果因你公司拒收,导致未妥投。现因多次投递未果,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你公司负有举证责任,如不举证,本局将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你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举证通知书》,逾期未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