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优迈箱包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南安市丰州镇东环路299号,法定代表人:王小清):
本局受理罗平的工伤认定申请一案后,分别于2024年9月23日和2024年10月14日两次依法向你邮寄送达《举证通知书》,投递结果反馈因收件地址查无此人/单位且收件人电话无法接通,导致无法送达。现因多次投递未果,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你负有举证责任,如不举证,本局将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举证通知书》,逾期未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