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消息,9月1日起,福建将“取卵术”等一系列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日前,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福建省现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取消“B超下采卵术”等2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设立“取卵术”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定价,制定的价格为福建省属公立医院项目价格,同时要求各地市医保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项目价格。
《通知》明确,将经卫健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2类可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医保报销比例方面,《通知》规定不设起付线,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按项目价格先行自付15%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和60%。
据悉,目前福建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共17家。 (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