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2版:县域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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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洪培常:

    因南安市成功文化产业园成功路区项目需要,你位于石井镇古山村的土地房屋被依法征收。经依法公开选定评估机构对你被征收土地房屋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闽建友估房字第20245104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石井镇人民政府领取《房地产估价报告》一份,逾期视为送达。如你对该结果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核评估书面申请。

    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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