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4版:小记者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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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福建南安市森磊石业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曾庄村前园158号(水头永泉山生态科技园区,法定代表人:黄思体):

    本局受理李乾鹏的工伤认定申请一案后,于2024年5月20日依法向你公司邮寄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投递结果反馈因收件人未在收件地址且电话无法接通,后于2024年5月30日再次依法向你公司邮寄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投递结果因你公司拒收。现因多次投递未果,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南人社工认[2024]41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本局认定:李乾鹏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你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工伤认定书,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认定,可自送达后60日内向南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认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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