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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疏散通道

南安一超市被罚9500元

    本报讯(通讯员李庆佳林巧玲记者傅雅兰)昨日,记者获悉,南安梅山镇一零售超市因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的消防安全隐患,被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罚款9500元。

    日前,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中,发现梅山镇某综合零售超市存在货物占用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超市责任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八条及《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之规定,给予该综合零售超市处以罚款9500元的行政处罚。

    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落实好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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