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业的扩容,劳动力供给首当其冲。《实施意见》创新提出,鼓励农村留守妇女、家庭主妇利用富余时间积极参加家政服务工作,引导企业深化与零工市场协同合作,扩展家政供需对接平台,便利家政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劳务输出机构点对点供需对接;同时,引导和鼓励本市家政企业与省内外劳动力富余地区开展家政劳务合作,支持建立家政劳务培训基地,吸纳域外富余劳动力来南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特殊人群家政培养培训机制,促进转变就业观念,将进一步增加家政行业劳动力供给。
《实施意见》明确,要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行动,支持家政企业结合“党建+”邻里中心设立定点社区家政服务网点,支持社区统筹利用社区服务站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于家政、居家养老和托育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承接社区养老等服务设施运营;鼓励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辖区内困难群体提供居家上门家政服务,解决与特殊人群特点相适应的服务供给缺乏问题;对开展家政服务进社区的家政企业,辅导其申领政策补助。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从业人员职业发展与权益保障的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业经营管理等专业技术人才,可参加经济等相关系列职称评价;鼓励家政从业人员参加职业等级认定,畅通初、中、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发展通道。
对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的,将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此外,《实施意见》还鼓励家政企业参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针对婴幼儿托育、家政服务等特定人群的责任保险、人身保险等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