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江涛通讯员吴婉瑜曾丽荣)近日,在南安市检察院的帮助下,一农民工成功获赔12万元。
南安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走访时发现一条农民工维权线索,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初步了解到,该农民工姓赵(南安人,58岁),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南安市某项目工地上班,从事杂工工作,领取计日工资。
2022年1月10日,赵某在工地二楼收编织布时,一钢管突然倒下砸伤她的头部和右踝部,她起身闪躲时人又摔倒在地。赵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医院诊断赵某多处骨折、头部外伤等。后赵某经申请,该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且构成十级伤残。2023年4月26日,赵某进一步申请仲裁,但却被告知,已达退休年龄,不符合仲裁受理条件,不予受理。
“已达退休年龄的农民工,用工单位没有为她购买社保,其权益受损时如何维权是一大难点。”检察官在摸清案件事实、法律关系等基本情况后,进一步指导赵某整理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梳理固定,并前往建筑公司,积极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进行沟通协调、释法说理,督促其积极履行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义务,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赵某获赔12万元。
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南安市检察院检察官了解到赵某在伤情好转之后,继续前往另一工地务工,却被拖欠工资款27990元。赵某经多次催讨,迟迟未能拿到工资报酬。南安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梳理证据、支持起诉后,促成法院判决支持赵某27990元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