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南安市码头镇美岭村原泉州贵格纸业有限公司2#造纸车间产权已属于我司所有,请该车间内设备所有者于2024年5月30日前持有关设备所有权依据至本公司将该批设备迁移,并结算车间租用费,逾期未迁移并结算租用费的,我司将视该批设备为无主设备并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等均由设备所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福建翔建筑有限公司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