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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以来,为被害企业回笼资金2.4亿余元

南安法院为护企安商注入法治力量

    本报讯(记者陈江涛通讯员傅唤昌林瑞婷)“被告人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近日,南安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合同诈骗一案,为被害企业挽回全部经济损失76万元,并结合案情和企业经营实际,向被害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书,帮助被害企业堵塞管理漏洞。

    记者了解到,2023年年初,被害企业某运输公司为响应市场和消费者的需要,积极践行“双碳”政策,加大了对新能源车型的投入。

    同年1月,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利用汽车租赁行业简单便捷的租赁手续和民间借贷公司、个人违规开展质押业务的行业管理漏洞,对上述某运输公司进行租赁汽车诈骗犯罪,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据悉,南安法院在涉及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科技产业、再生资源产业等重点领域创新突破时,创新建立专题案件研讨会工作机制,会同检察院、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通过研判问题、专家咨询、共性总结、长效常态“四步法”,促进涉企案件审判水平、审判效率双提升。

    今年3月以来,南安法院瞄准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虚假出资、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被害企业回笼资金2.4亿余元;依法审结一审商事案件923件,涉案标的额达4.1亿余元,服判息诉率93.28%,涉诉企业满意度不断上升,让市场交易更有活力、更加规范、更为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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