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2版:县域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电动(轻便)摩托车上路须购买交强险

    记者了解到,不少群众的电动车已购买超两年,且他们不清楚自己的电动车是否超标、是否可以注册登记、悬挂号牌有哪些注意事项……对此,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副中队长郭桂标告诉记者,普通二轮摩托车(黄牌)核载2人,轻便摩托车(蓝牌)核载1人,即不能驾车载人。这两种车型都需要持有驾驶证(普通摩托车需持准驾车型D或E,轻便摩托车需持准驾车型D或E或F)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绿牌)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摩托车(机动车)登记实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在《公告》产品管理目录内的机动车,公安交管车辆登记部门严格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办理车辆上牌业务。机动车出厂超过两年未申请注册登记的,应当先到机动车检测站上线检测,并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注册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上路必须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可以根据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应的保险。

    为方便群众办理,19日起,尚未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广大群众可携带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到相关电动车销售门店预约登记,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统一开展上门集中查验。对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南安交警将依法查扣车辆,予以处罚。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