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3版:小记者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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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南安菊源石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程爱冬、刘龙海、杨卫、周根友、李初生等28人与被申请人南安菊源石业有限公司关于经济补偿争议一案(南劳人仲案字〔2024〕第262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9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595-86388611。

    南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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