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陈绍贵居民身份证号:53212819840412037X)名下的五菱之光面包车,车架号:LZWABCJ1542012532,发动车号:402017856。车牌号:闽CL379Q红色,不慎遗失。特此登报声明,此车辆后续发生的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将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声明人:陈绍贵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