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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55家企业

被评为“环保良好企业”

    本报讯 (记者 王丽清 通讯员 傅丹宁) 日前,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3年第三批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结果。经企业填报、系统初评、审核评价、结果公示等环节,98家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结果已正式生效。其中,南安有55家企业获评“环保良好企业”。

    据了解,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在全国率先实现动态评价。福建省从2016年启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象包括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评价范围根据各地情况逐步扩大。评价方式分为强制评价、应约评价和自愿评价。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生态保护和社会监督4个方面,根据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综合评价,确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共4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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