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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印发实施方案

到2024年年底前 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本报讯 (记者 王丽清 通讯员 王春华) 日前,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安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南安将分阶段实施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到2024年年底前,南安将完成14条省级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并同步推动清单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全市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管护机制,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重点攻坚任务。南安将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列入试点的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以及列入泉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项目,示范带动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乡村建设品质。

    《方案》明确,在完成国家清单及省级清单内25条农村黑臭水体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辖区开展新一轮农村黑臭水体大排查,重点排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村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登记新增农村黑臭水体名称、地理位置、污染成因、关键污染源,建立清单台账,及时增补列入治理计划,依次推进治理。

    在通过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的方式开展水系治理的同时,南安推进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种植业面源污染、水产养殖污染等治理工作的衔接、强化部门工作协调和实施整合,切实做到互促共进,从源头控制水体黑臭。

    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方面,南安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落实河湖长责任,推动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通过设置农村黑臭水体镇、村级责任人,落实河道保洁员,打通河湖管理的“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监管,加强工程材质质量管控;建立健全设施长效运维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第三方市场化运维,逐步建立健全县级政府责任主体、乡镇政府管理主体、村级组织落实主体、农户受益主体、运维单位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农村河、塘、沟、渠水面及沿岸保洁机制和清淤疏浚制度。

    同时,南安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对污水直排等行为的巡查、执法,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实施等工作制度;建立村民参与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公众监督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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