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江涛 通讯员 谭挺 黄冰婷) 卸掉“美颜”功能,规范生鲜农产品照明,让群众放心消费。12月1日,禁用“生鲜灯”新规正式落地。“生鲜灯”退场后,市场是什么样的?昨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走访现场一探究竟。
在南安市溪美第一市场,记者看到,市场内的肉摊都换上了崭新的白炽灯,白光下,猪肉展现了真实的色泽。
“以前逛菜市场,只要看到带红光的摊位,不用靠近就可以确定是肉摊。”正在买菜的吴女士告诉记者,“生鲜灯”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有刺激视觉感官,增加购买欲望的作用。
对此,一些肉摊经营者表示,他们短时间还不适应猪肉“素颜”的样子,但也有一些未使用“生鲜灯”的肉摊经营者则表示,新鲜的猪肉无需灯光加持,一样销售得出去。
走访中,记者发现市区的菜市场、超市已经不见发红光的“生鲜灯”了。然而,在走访溪美第二市场时,执法人员发现有3个肉摊仍在使用黄色暖光照明灯。
执法人员表示,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使用黄光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猪肉真实色泽。
记者试着让肉摊经营者关闭灯光,在自然光下,猪肉看着更白一些,而使用黄光,猪肉的色泽更深,感官上确实更好。
同样的,在市区个别水果店,记者跟执法人员发现,店内也有黄色灯光的存在。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禁用“生鲜灯”,是去掉食品的“美颜滤镜”,让食品回归原貌,提高消费者在购买食用农产品的辨别能力,让消费者看得更加清楚,充分行使自主选择权利。
记者了解到,在禁用“生鲜灯”新规落地前,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聚焦从事蔬菜、水果、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重点突出农贸市场、商超、生鲜肉店、水果店等单位开展“生鲜灯”大排查行动,发放禁止使用“生鲜灯”宣传单、提醒告诫书,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劝导经营者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自然本色。
新规落地一周时间,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发放相关提醒告知书79份、警示宣传单132份,发出当场处罚决定书6份(警告处理)。
如今市场上,肉摊用红光、菜摊用绿光的现象已经基本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普通的白炽灯。但也有商家疑问,这灯具该怎么选?
记者试着在淘宝上搜索了一下“生鲜灯”,发现电商都已经打出“符合新国标”“专业提亮提鲜”的广告了。
这些所谓符合新国标的“生鲜灯”价格从20多元到100多元不等。
对此,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白炽灯还没有参照标准,更没有什么“新国标”,市面上普通的LED灯接近自然光,不会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造成明显改变,商户可以放心选择使用。
此外,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现商家有使用“美颜”功能的“生鲜灯”,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