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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桥出台《办法》

鼓励社会捐赠捐献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讯 (记者 庄树鸿 通讯员 林志东) 日前,南安市官桥镇出台《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社会捐赠捐献鼓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捐赠捐献包括捐物、捐资、捐地和捐建4种形式。捐赠的老物件、书籍、建筑材料等将用于当地微景观改造、项目建设等;捐献的资金用于投资现代化农业、改善基础设施、景观改造提升、开发乡村旅游项目等;捐赠或无偿租借闲置土地、废弃厂房或空置房屋等,用于新(改)建村民休闲服务空间、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空间载体、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

    捐建是根据村庄规划和村庄节点规划设计,以个人、企业或者社会组织名义,按照景观改造提升或其他公建项目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建设,完工后移交给村(居)委会。

    根据《办法》,凡以个人、企业或社会组织捐赠老物件的,以各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名义颁发捐赠证书;无偿捐献项目地块的,经征求个人或企业意见后,项目点树立个人和企业铭牌进行彰显,并以各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颁发捐献证书;凡个人捐资或捐物价值达3万元以上,企业捐资或捐物价值达5万元以上,项目点树立个人和企业铭牌进行彰显,并以镇政府名义颁发证书;凡个人捐资或捐物价值达5万元以上,企业捐资或捐物价值达10万元以上,项目点树牌个人姓名或企业名称彰显,并以镇党委、政府名义颁发证书;凡以个人或企业捐建项目的,经征询个人或企业意见后,项目点以个人或企业石刻独立命名,并以镇党委政府名义颁发证书。

    值得一提的是,捐赠地块的由村(居)委会明确地块位置范围面积并落图,由镇、村、捐赠者三方共同存档,签署捐赠协议,捐赠地块若涉及征地拆迁,捐赠地块补偿款由捐赠者所得,对捐赠者在宅基地建设等事项涉及村集体用地,可以采取重新审批宅基地等形式给予支持。

    今年初以来,官桥镇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制定《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方案》,创新性地在全镇29个村(社区)各择优选择1个发展基础好的自然村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集中力量建设3个—5个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等乡村振兴项目,并与福建农林大学合作,策划设计了163个2023年度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项目,形成了“一村一主题、村村有项目”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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