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贵灵 通讯员 周明蓉 尤慷临) 入“帐”盗窃偷走手机后,给事主留下了微信号,事后又将自己送到民警面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19日上午,王先生报警称,他在霞美一空地搭帐篷休息时,手机被人偷走,盗窃人还在现场留下字条:“你的手机给我,微信号153xxxxx”。接到王先生报警后,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霞美中队民警迅速展开侦查,经过研判分析,民警通过该微信号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傅某。警方发现,傅某于10月初因盗窃被抓获,仍处于取保候审期间。
正当民警准备组织抓捕时,有一名群众到霞美派出所,称自己的手机于19日上午在同一个地方丢失,希望民警能调取监控寻找手机。民警一看,报警人正是他们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傅某。民警立即给身边同事打眼示意,自己稳住嫌疑人,在同事的配合下,将傅某控制在值班室,并当场在傅某身上找到王先生的手机。
经审讯,傅某称自己在取保期间没有固定收入,也没有手机,11月19日凌晨走到该空地,看到帐篷没关,里面的人正在熟睡,便顺手偷了手机。作案后,傅某怕对方醒来找不到手机,就写纸条告知对方,手机被他拿走,企图稳住失主。更可笑的是,傅某回家后做贼心虚,生怕自己盗窃的行为被警方盯上,鬼使神差般地到派出所,谎称自己手机被盗,“我知道被偷的那个人肯定会报警,就想着去派出所探虚实,现在想想自己真是有点蠢……”
目前,犯罪嫌疑人傅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在公共区域不要将现金、手机、手提包等贵重财物随意放置,否则可能会被窃贼“顺藤摸瓜”,引发盗窃案件。一旦发现物品被盗,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不要在现场随意走动和翻动东西,以免破坏有价值的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