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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审议有关人事事项和有关代表事项

    南安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审议有关人事事项和有关代表事项

    本报讯 (记者 洪丽燕) 10月31日,南安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黄景阳、王端峰、苏毅伟、傅漳龙、黄梓奇、林燕斌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曾伟军、市监察委员会及“两院”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事项和有关代表事项,接受个别代表辞去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

    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杨庆坚同志辞去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张文凯同志辞去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免去黄友昭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法院部分法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市政府落实2022年本级财政收支决算与2022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及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依次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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