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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起纠纷 调解促和谐

    本报讯 (记者 李贵灵 通讯员 郑炜珊) 吴某甲和吴某乙为亲兄妹,因租赁土地纠纷,双方大打出手,其中一人受伤,另一人被判刑,但是纠纷仍存在,困扰着双方家庭。近日,南安市石井镇调委会受理了这一起调解案件。

    2005年,吴某甲同意将位于村里的土地让妹妹吴某乙与其丈夫用于生产经营。随后,吴某乙夫妻在这块地上建置厂房、办公室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等,因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租金问题,所以吴某乙一直没有支付租金给吴某甲。后双方因土地归属问题、租金问题一直有纠纷。2022年9月的一天,吴某甲独自驾车到吴某乙厂里理论,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吴某甲用锄头打吴某乙,导致吴某乙受伤严重,其家人报警,当日吴某甲被抓。

    事件发生后,吴某甲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不已。因达到立案标准,吴某甲家人多次主动要与吴某乙协商民事赔偿均未果,后来通过村调委会申请调解,吴某乙及其家人均不同意调解。考虑到当事人双方是亲兄妹,南安市检察院先后组织两次检调对接,吴某乙及其家人仍不同意调解,最后吴某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南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附带民事赔偿8万余元。

    目前吴某甲还在监狱服刑,但是两家之间因土地租赁产生的纠纷并没有和解,民事赔偿也无法到位。在石井镇某村调委会的引导下,双方到镇调委会申请调解。

    在了解了整个案情后,调解员向当事双方释明相关土地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一方面了解本案中的土地使用权归属,经村委会及当事人双方一致确认,明确该土地使用权属于吴某甲;另一方面告知吴某乙,既然土地使用者是吴某甲,没有合同的约定,吴某甲可以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但鉴于吴某乙在该上建置了建筑物、附属物及其他设备设施,在吴某甲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向吴某甲承租。吴某乙见状沉默不语,调解员本着把矛盾化解,将亲情升温的原则,从解决根本矛盾出发,采取背靠背调解模式,分别对当事人双方做思想工作。

    “一时冲动就要承担法律后果也要认识到你方行为的错误。抛开吴某乙不支付你方租金的问题,你这方是不是也要考虑积极做好民事赔偿部分。况且双方是亲兄妹,积极赔偿缓和矛盾,对双方都好。”调解员对吴某甲的妻子说。

    “换位思考一下,你使用他的地,就应当付租金。接受吴某甲这方的民事赔偿的同时也要考虑支付租金,才能将矛盾顺利化解。兄妹间的矛盾如果不化解,就会影响下一代之间的和睦。”调解员劝解吴某乙。

    最后,经过调解员多轮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事双方同意吴某甲的民事赔偿从租金中抵扣;吴某乙同意一次性支付2005年至2022年的租金5万元,并答应按期、按时向吴某甲一方支付今后每年土地租金。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场付清费用并握手言和。

    调解员提醒:土地纠纷、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常见多发,亲朋好友之间,应守望相助,遇事保持冷静,发生摩擦请理性协商,切莫因一时冲动,最终伤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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