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丽清 通讯员 蔡文博) 3日,南安市“杜苏芮”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支持台风损毁建筑物修补翻建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旨在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促进全市生产生活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暂行规定指出,根据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章制度,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构筑物,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可按照原位置、原用途、原规模、原颜色就地修补,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审核同意。由受灾业主提出申请,并出具承诺书,村(社区)、镇(街道)逐级审核把关。
对于其他新建、翻建、加层、加高建设的申请,全力支持按照相关政策及流程进行报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对于符合城乡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推行极简审批,对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的小型工业项目推行告知承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申请提高容积率。
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对符合成片开发条件的,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支持加快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预征收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并联审查,优先向省资源厅上报成片开发方案审查和农转征报批。同时开展模拟审批服务,对满足用地红线、规划条件、业主明确的项目在用地获批前提前开展项目方案审查,企业拿地后直接转化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成片开发条件的,积极结合低效用地盘活利用试点工作,探索历史遗留问题用地处理办法,积极争取上级出台历史遗留用地处置试点政策。
据悉,暂行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