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1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王剑文记者庄晓丽)近日,南安市获得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2811万元,该笔资金主要用于南安市晋江流域和东溪流域治理,包括相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等。补助资金将有利促进晋江流域、东溪流域重点流域水资源保护,改善重点流域的水环境质量。